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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儿童的生存与教育           ★★★ 【字体:
智障儿童的生存与教育
智障儿童的生存与教育
作者:佚名    儿童权益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智障概况

智障(即智力落后、智力低下、弱智、智力残疾、脑发育不全等)儿童是一个弱势群体。由于他们智力上的障碍,使他们和正常儿童不一样,不能表达自己的需要(除极轻度落后的人外),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这部分人理应受到社会和家庭的特别关注和帮助。

据卫生部组织的全国出生缺陷监测调查和全国014岁儿童智力落后的抽样调查发现:全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13.07‰;014岁儿童智力落后的发生率为1.07%,也就是说,每100014岁的儿童中,就约有一个是智力落后儿童。据此推算,我国有近300万智障儿童,他们对社会,对家庭造成严重的负担。

200312月卫生部、公安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了06岁残疾儿童一次抽样调查,结果是06岁残疾儿童的发生率为1.362%,其中智力落后儿童为0.931%,也接近1%,在各类残疾儿童中占首位。

2006年,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第一次在1987年)结果详见下表。从下表可知,我国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其中智力残疾55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68%

   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

残疾人总数

8296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6.34%

视力残疾

1233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14.86%

听力残疾

2004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24.16%

言语残疾

127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1.53%

肢体残疾

2412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29.07%

智力残疾

554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6.68%

精神残疾

614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7.4%

多重残疾

1352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16.3%

总之,智力落后在我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摘自: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茅于燕“珍爱生命 保护智障儿童生存和受教育的权利”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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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儿童的生存问题

生活环境是人存活的重要条件。对正常人是如此,对智障人也是一样。智障儿童的生活环境和生存质量的好坏随家长对孩子智障的看法和情绪而定。经济条件也有一定影响:

(一)理智的:能接受他(她),为他(她)提供一个关爱、宽容、充满教育机会的生存环境,珍爱生命,孩子的生存受到保护,质量就比较好;

(二)溺爱的:家长由于自罪心理,往往对孩子特别溺爱,从表面看,生存环境很好,也受到保护,但缺乏教育,孩子什么也不学,饭来张口,衣来伸袖,毫无独立性,没有知识,从长远看,孩子的生存质量也不好;

(三)歧视的。由于对自己为什么有这么一个孩子,感到迷惑不解,甚至十分气愤,情绪恶劣,不能正确对待孩子,歧视他(她),当然不珍爱孩子的生命,他(她)的生活环境、生存质量就不会好,甚至有客人来时就把他(她)锁在厨房里,不让他(她)见人。我曾对100个智障儿童家庭进行过调查,发现约有5%的家庭对此孩子有歧视现象,主要是父亲和兄弟姐妹。

(四)抵制、遗弃的:当然这是极个别的情况。

为了珍爱生命,给这类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他们的生存,提高他们的生存质量,建议如下 :

1               智障儿童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儿童。正常儿童有的,他们也完全应该有。要教育全社会关爱他们,为他们的生存提供有力的保障;

2               社会要表彰理智型家长的高尚品质,广为传播他们的事迹,教育其他家长;

3               社区可以开设为这类家长的讲座,让他们懂得关于智障的成因、教育对这类孩子的作用以及不能溺爱孩子的道理;

4               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家访,了解家长的需要,及时帮助解决,提高孩子生存质量;

5               对下岗的父母,民政部门要尽量想办法让他们优先获得工作的机会;

6               有关医院或大专院校应开设心理咨询热线或心理门诊,帮助家长走出情绪低谷,为孩子提供正常的生存环境,提高生存质量;

7               为智障孩子买一份人寿保险,使他将来的生活有经济保障;

8               社会应谴责歧视、遗弃的行为,社区应派人到家里去做他们的工作,转变他们的思想,教育他们珍爱孩子的生命;

9               大力支持儿童福利院开展的家庭寄养工作,使弃儿、孤儿、残疾儿童有温暖的家,保证他们有良好的生存环境,提高其生存质量等。

摘自: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茅于燕“珍爱生命 保护智障儿童生存和受教育的权利”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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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儿童的教育

一位医学专家曾经说过:凡是医疗不能解决问题的地方,教育可能发生作用。

是的,教育、训练是救助这类儿童最好的方法。

据统计,在智力落后领域内,轻度落后的儿童约占89%,极重度落后的儿童只占1.5%,因此,绝大多数智障儿童都可以接受一些适合于他们的智力水平的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非常关心智障儿童的教育.

为智障儿童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开始于1979年上海第二聋哑学校开办的辅读班。所谓辅读班就是专门为智障儿童接受适合于他们的智力水平的教育的班级。这以后发展较快,很快就有了12个辅读班。1981年北京市在西城区和东城区两所小学内也各开办了一个辅读班。1984年在上海第二聋校内又建立了附属的辅读学校,这就是以后为智障儿童开办的培智学校的前身。由于教学效果显著,家长满意,这种由政府开办的培智学校连年都有一定的增加。

1992年,全国已有235所智障儿童的培智学校,在校学生29381名和1235个辅读班,在班学生15473名。以后又有一定的发展.

2004年全国有369所培智学校,在校学生36160名。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相对于智障儿童的人数看,还是很不够的。

1995年以后,又有一种新形式的教育模式被采用了,那就是随班就读。在这里,智障儿童和正常儿童在一起学习,回归教育主流,另有教师给他们个别辅导。这种教育模式很好,到2004年已有181107名智障儿童随班就读了,减轻了一定的社会压力。

至于学前年龄的智障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机构成立得要晚一些。全国第一所为智障幼儿开办的早期教育机构是民办的“北京新运弱智儿童养育院”。它成立于1986年。自此以后,北京又成立了一所公办的智障幼儿园和八、九所智障儿童和其他残疾儿童的康复中心和一条龙启智学校(也收学前年龄的智障儿童)。总的来说发展不快,小城市基本还没有。为什么这类教育机构发展比较缓慢呢?可能有这几个原因:①这个年龄段的智障儿童家长有侥幸心理,认为孩子大些会好的,不必送到这类幼儿园去;②有些家长认命,认为有了这样的孩子也就是这样了,教育是白费功夫,不需要这类幼儿园;③羞于把孩子送出来。他们认为如果把孩子送到戴上“智障”帽子的幼儿园或康复中心,会降低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④没有培养特殊教育老师的幼儿师范。没有这样的老师,也无法开办这类幼儿园;⑤办这样的幼儿园,难度大,经济条件不足,师资力量也不够等。

总之,智障儿童的教育是任重道远,特别是小年龄智障儿童的早期教育,更   是一个薄弱的领域。

摘自: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茅于燕“珍爱生命 保护智障儿童生存和受教育的权利”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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