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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初步构想 | |||||
|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初步构想 | |||||
| 作者:佚名 儿童权益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 |||||
| 一.良好品行和法律素养应当从儿童抓起 在办案中,我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是其周围成年人,尤其他们父母的不良思想和不良行为对他们影响的结果。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都有一个无助、缺少关爱和温暖的童年,他们大多生活在冷漠、无情、暴力甚至残忍的家庭中。据调查,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在0-6岁人生奠基期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又在10—13岁时染有不良行为,14—15岁演化成违法犯罪行为,16—17岁形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高峰期。而且,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时,大都不知道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们往往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长期道德缺位和有不良行为习惯而犯罪的。有法学家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是法律的哨兵。”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因为其不能很好自律,行为突破道德底线践踏法律造成的。如果未成年人能从小提高道德自律意识,培养责任心,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就能从根本上预防违法犯罪。 为此,我建议,一是加强对未成年人道德法制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要从幼儿抓起,幼儿时期年龄小,模仿性强,容易接受好的东西,也容易接受坏的东西。从这个时期培养良好的个性品德和行为习惯,就可以从源头截流,用好的、美的、正确的东西,去占领他们的幼小的心灵,保障他们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所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教育,应当从小事、小处抓起。即从未成年人的小的、轻的第一次不良行为抓起,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二是在进行道德法制教育的同时,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树立起遵纪守法和自觉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二.强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义务和法制教育的职责 在我判处的未成年犯中,他们的父母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未成年犯走上犯罪道路的背后,常常有一个问题家庭。2007年,在我院判处的未成年犯中,来自单亲家庭的占26.4%,继亲家庭占6.3%,婚姻动荡家庭占25.2%,三者相加为57.9%。或失和、或溺爱、或打骂、或放任型的家庭教育都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歧途的重要原因。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优良品行可以使未成年子女积极向上,健康成长;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当的家庭教育,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养成不良的品行,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法律规定,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监护的职责,和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直接责任。我国已经进入法治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但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更是每个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父母自己不学法、不知法、法制观念淡薄,也无法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法制教育。 为此,我建议,一是建设一支热爱家庭教育工作,掌握先进、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善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专、兼职队伍,通过学校、社区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传媒广泛深入地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播成功的教子方法和经验。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仅这两部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职责就有23条之多;可以通过开展创建“为国教子、立德育人”、“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活动形式,提高父母自身道德法律素质和科学教子的水平,切实依法承担起抚养、教育、监护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二是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大力推进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家长学校必修的教学内容,编写法制教材,强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制教育责任。 三.学校应当将法制教育作为人生的必修课 未成年人必然走向成年,好孩子必然成为守法公民。法制教育应当是培养未成年人法律素质的必修课。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中,有的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法制教育的效果不佳,有的中小学校存在教书不育人的现象。一部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失学、辍学初中生和职业高中在校生,以及农村失学、辍学流入城市的未成年人,构成了当前未成年犯的主体。学业失败的沮丧感、挫折感,使这些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互相之间很容易找到共同点,进而聚集一起,相互影响、相互壮胆,做出一些越轨行为,有的甚至走向违法犯罪。在我判处的未成年犯中,80%是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很少有人认真地学过《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本法律,这说明虽然以上法律已颁布多年,也在公民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并没有将其列入必学的内容。 为此,我建议:一是上述基本法律中有关未成年人的规定,要进学校、进课堂,即在学校思想品德教育课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将未成年人应知应会的相关法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编写规范教材,配备专职教师,将道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和遵纪守法意识;从学校到家庭,教育孩子从小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素养--“今天是遵纪的好学生,明天是守法的好公民”。二是现在学校普遍聘任了法制校长,但大部分是兼职的,往往法制教育的开展很不平衡,效果也就参差不齐。建议能进一步规范法制校长的职责,编写统一的法制课教材,以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三是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培训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四是完善工读学校招生的条件和步骤。目前一些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进入工读学校,接受有针对性的转化教育。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制定工读学校管理条例,达到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来约束极少数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实现社会综合治理。 (四)、构建社会综合教育防控体系,确保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当前社会日益多元化,个体流动性增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大批农民进城打工,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逐年增多,他们往往成为法制教育的盲区。这些来自农村的未成年人有些是随打工的父母来到城市,但在城市不能及时上学,父母也对他们疏于管教,因而成为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还有些未成年人是进城打工的,他们一旦在城市中找不到工作,生活没有来源,以上两类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正确引导和教育,他们很容易心理失衡,甚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应在社区开展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为他们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尤其是招收外来未成年人做工的单位,当地政府应切实做好对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 我还想着重提出的是,应当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对影视、网络文化产品尽快实行分级管理。未成年人好奇心重、模仿力强、自控能力弱、对信息分辨能力低、对各种诱惑的抵制能力差,因此容易遭受不良文化的影响。据调查,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难题。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打斗、暴力、色情”为主要内容,未成年人长期玩这类游戏,淡化了虚拟游戏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进而产生认知上的混乱,模糊了道德标准,甚至性格上也变得冷漠、无情。另外,含有色情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育成熟(据有关部门统计,现阶段的未成年人一般性成熟提前1-2岁),但是往往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十分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再加上少年本身喜欢模仿、好奇心强、容易接受暗示,在外界强烈刺激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犯罪动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建议我国尽早建立影视、网络作品的分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在文化日益产业化、多元化的今天,应当彻底改变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走向科学的“分餐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家园;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教育体系,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作为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学校、文明社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 预防一个孩子犯罪,就是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一份贡献;挽救一个失足的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和谐社会是由无数和睦的家庭构成,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构建和谐社会,创新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教育,为每个未成年人拥有美好人生而不懈努力! 摘自: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尚秀云“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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